导读
5月15日下午,天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覃某、王某、郭某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本案被指控涉案毒品数量达39.91克,系天峨法院近年来受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案毒品数量较多的一起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
王某向覃某购买毒品冰毒(学名:甲基苯丙胺),并联系郭某到覃某处取得毒品18.71克。2018年10月21日,郭某来到覃某住处取毒品,并通过网约车寄送回天峨,由王某在天峨取件,在王某取得郭某寄回的毒品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从王某身上查获的毒品疑似物中含有甲基苯丙胺。
2018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在覃某住处查获22个毒品小零包,净重13.95克;同日,在王某住处查获7个毒品小零包,净重7.25克。经鉴定,公安机关在覃某、王某住处查获的这些小零包,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
▲公诉机关
公诉机关认为——
在该案中,覃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32.66克,王某非法持有毒品25.96克,郭某运非法运输毒品18.71克,上述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分别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在询问被告人
直击庭审
在庭审中,法庭逐一核实了各被告人的身份,告知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和听取被告人作最后陈述。3名被告人在庭上均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ND
来源:天峨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