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创新实施“一二三四”工作法,即纳入一个全局、突出两个重点、用好三个抓手、做好四个结合。其中,“四个结合”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和有关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依托现有平台,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和人员管控工作有机结合。山东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会同治安部门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纳入人员管控,依法落实查证核实、积极疏导、帮助教育等重点管控措施,全面加强了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
二是和禁毒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山东省禁毒办依托警务云平台建设开发了“山东省戒毒康复信息系统”,有效整合了司法、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戒毒信息资源,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是和禁毒委成员单位督导检查相结合。山东省禁毒委制定了《山东省禁毒委员会督导检查制度》,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每年底禁毒委成员单位对各市一对一督导检查内容,每个市实地抽查不少于30%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20%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两年来累计抽查240余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强化保障,加大投入,有力夯实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
四是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相结合。山东省禁毒办制定了《山东省禁毒社工工作职责》,明确规定禁毒社工要会同各级网格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措施。省禁毒办会同省综治办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级综治办、禁毒办的工作职责,要求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协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并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范围,抓好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