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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戒毒模式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研究
2019/3/6 23:26:53   来源:八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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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戒毒模式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研究

201852930日,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在合肥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座谈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大局,紧扣改革发展这一主题,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部署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明确了科学、专业、精准戒毒根本任务,确定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价值取向,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基本涵义

价值取向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取向。价值取向虽然具有意识形态特征,但同样具有实践品格,它的突出作用是决定、支配主体的价值选择,因而对主体自身、主体间关系、其它主体均有重大的影响。而戒毒工作的价值取向宣示着价值主体在对事物价值大方向衡量中,全社会对戒毒工作这项职业有价值或无价值的固定态度与看法,确立从事戒毒工作群体相对有利于自己的价值目标,从而做到向,表征着理性层面的坚守和实践层面的贯彻,阐明了戒毒工作价值取向必须牢牢定位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上。

任何工作的开展和创新,都要受到价值取向的支配和制约。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价值取向是人民根据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觉地进行价值确定、价值选择和价值实践的结果。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实质是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功能的重新选择与定位。同时,实现戒毒工作价值取向也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落地的强大动力,有着重大的导向、驱动、约束和检验功能。因此,研究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面临的关键课题。

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普遍认定

强制隔离戒毒是应用戒毒治疗和身心康复等综合性干预措施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来达到控制和减少现有吸毒人员的目的,是降低毒品非法需求的重要途径。

(一)发挥着净化器功能。据统计,戒毒人员中有70—75%曾有违法犯罪行为。一些吸毒人员为获得毒资不惜违法犯罪,成为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案犯。毒品问题已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毒化社会风气,影响经济建设,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不和谐因素。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正是通过强制性措施、戒毒康复等合法、有序的手段,将吸毒成瘾人员集中在一定的场所和区域,使其与社会物理隔离一段时间,直接或间接抑制了违法犯罪案件、人员的增长,减少了与毒品关联的社会问题的产生,发挥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同时,客观上减少了毒品的供应和需求,遏制了毒品蔓延,净化了社会风气,减少了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

(二)发挥着孵化器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社会的消极因素,增加积极因素,不仅是戒毒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戒毒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戒毒场所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针对其健康状况复杂、体弱多病、传染病患病率高的特点开展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帮助他们增强身体机能,坚定戒毒信心,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法律道德意识和对毒品危害的认知水平,增强抵制毒品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发挥着稳定器功能。吸毒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在一个戒毒人员背后,至少有四五个家庭备受毒品的煎熬,可能使更多的人民群众成为吸毒次生灾害的受众。戒毒人民警察对戒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治疗、康复,帮助他们戒除毒瘾,重获新生,构建良好的家庭关系,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戒毒场所作为社会特殊组成部分,场所是否安全稳定历来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场所安全稳定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触动社会稳定的敏感神经,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四)发挥着连接器功能。大部分戒毒人员解除戒毒返回社会后,常常面临社会不认可、家庭不接纳、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来源、交往无朋友的尴尬境地,不能有效融入社会。而戒毒所不仅在所内把吸毒人员管理好、教育好、治疗好,并且积极主动把工作向所外延伸,与有关部门、社会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戒毒人员的出所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复吸和重新违法犯罪,担负起戒毒人员与社会之间无缝对接的连接器

(五)发挥着胡萝卜功能。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多元化的、分层次的。胡萝卜政策是使人力资源有效运作强有力的工具,因此,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除了给予戒毒人民警察金钱方面的物质需要、继续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以外,也提供着满足精神方面的需要,包括良好的人际关系、自我价值的实现、职业归属感和成就感等。

三、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存在的问题解析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广大戒毒人民警察的辛勤付出下,我国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数以万计的戒毒人员成功告别毒品走向新生。全面转型以来的四年,无论是部局还是各省,都是围绕戒毒这项新职能进行探索,体现在模式上各不相同、八仙过海。建立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的提出,结束了在模式探索上各显神通的时代,进入统一、固化发展的时代。然而,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是新生事物,一些警察对此一时未知、一时偏知、一时未解、一时难解,因此对戒毒工作价值取向存在认知模糊、定位不准、妄自菲薄等问题。

(一)旧工作理念根深蒂固。原有的工作理念内化于心,并普及于众,一时难以转变,与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下戒毒矫治工作新理念共存碰撞。在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工作遇有矛盾和堵塞时,老思想易反弹,抵触新模式、新理念和新做法的心理就会重现。

(二)旧执行方式惯性滑行。旧的执行方式操作多年,工作推进轻车熟路。戒毒方法与矫治技术规范性、针对性不强,戒断效果评估体系科学性不高,但工作惯性不用教、不用学,而且偏执顽固,与执行新的戒毒工作模式共存碰撞。老方法、旧措施、陈手段对新方法、新措施、新手段搪塞排斥,戒毒工作方式方法缺少吐故纳新。

(三)旧管理机制持续作用。部分警察只求安全稳定,不求戒断成效,只顾埋头做好事务性工作,舍弃抬头勇攀科学戒毒新高峰。这种小安全就好、完成工作就好的低层次评价标准与持续注入创新动能、破解戒毒难题、提高戒治质量的新评价指标交锋从未中断,阻碍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推进。

四、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下实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的路径选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要论述,指出了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有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同时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职能作用指明了实践路径。

(一)戒治毒瘾是价值取向之本,是发挥职能的根本前提。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连上下而通之,衡内外而施之戒毒是世界性难题,唯其艰难,才更有价值和意义。一是我国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设计决定了戒治毒瘾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之本。一则强制隔离戒毒可以立竿见影减少毒品的现实危害,拯救无数身体健康被毒品严重侵害的吸毒人员及其家庭。二则强制隔离戒毒能够为戒除毒瘾探索无限的可能性,直至彻底戒断毒品,实现天下无毒的愿景。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积善行德、功德无量的义举善举,值得所有戒毒人民警察为之筚路蓝缕、为之奋斗奉献。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决定了戒治毒瘾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之本。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是当前社会各界业也形成的高度共识,而十九大报告对美好生活的多处描述,都离不开一个无毒未来的锻造。美好的生活、幸福的时光、安全的家园一定有着绿色无毒的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戕害的不仅是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深受其害,更谈不上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达致宏伟目标的必经之途。三是建设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决定了戒治毒瘾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取向之本。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的主次和先后次序,以戒治为主线,着眼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违法者、病人和受害者三种身份,立足于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充分发挥医疗救治、教育挽救、心理援助、亲情感化、心理矫治、行为矫正、康复训练、社会帮扶、法律惩戒等作用,真正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价值落脚在戒治毒瘾这个根本上来。

(二)创新融合是价值追求之基,是发挥职能的基本要求。行百里者半九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同样如此。因此,在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的大背景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需要将创新融合作为实现戒治毒瘾根本宗旨的根本方法,强调 怎么做作为解决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落地问题,是在价值取向确定之后,如何实现价值追求的问题。这也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让群众满意的基本要求。一是以科学戒治为核心,运用戒毒新技术新方法。坚持依靠创新来激发科学戒毒动力,以互联网+戒毒为突破,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融科学理念、专业方法、综合措施为一体,加强戒毒医疗、康复训练、教育矫治优势项目的研发实施,打造智慧戒毒。要将科学方法、技术研发与戒毒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戒毒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戒毒药品研发、运用和推广,构筑产学研用合作系统工程,实现科学戒毒。二是以分区分期为基础,建设全国统一基本模式。根据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全过程的不同时间、不同期段,统一设置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同时,按照四期四区要求,做更加精细、彻底的区分,调整细化各期区的工作任务,调整统一标识,设计更加明显的外观,确保区域分设、边界清晰、特色鲜明,戒治流程更加统一规范。制定戒毒人员在期区间流转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流转顺畅、有序衔接。三是以五大中心实体运作为支撑,实现精准戒毒。坚持分类施策,采取单设、与大队、科室合并设置及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等形式,理顺科室、大队和专业中心的关系,减少行政机构设置,增加专业中心设置。以推进五大专业中心实体运作为落脚点,科学调配警察岗位,改进值班值勤模式,将专业人员充实到专业中心,保证中心工作人员职级待遇。要增强五大中心的协同性,发挥专业中心特别是诊断评估中心的作用,合理调配不同期段戒治资源,科学评判戒毒人员流转条件,确保科学、规范流转。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出所衔接机制,定期开展跟踪评估调查,实现无缝对接。加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建设力度,通过网络、手机APP等方式,为解除戒毒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和服务。推进场所戒毒康复区建设,为戒毒康复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提供专业戒治。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运用和推广,形成综合配套的戒毒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实现精准戒毒。

(三)专业人才是价值实现之要,是发挥职能的重要保证。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不仅是古人行事的准则,同样也是我们培养求真务实作风的要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一项职业化、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培养具有专业化水准的戒毒工作人才队伍既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一是确保政治过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规律特点,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从建立中国特色毒品治理之路、健全中国特色司法戒毒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统一戒毒模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推进工作。二是提升素质能力。对照建立统一戒毒工作模式的新要求,加快引进戒毒工作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优化警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结合专业中心实体运作,完善专业人员分类分层管理机制,健全传帮带、跟班学习、岗位锻炼等长效机制,强化戒毒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助力专业人员成长成才。在选人用人、评优评先、从优待警上向专业人员倾斜,激励专业人员更好发挥作用。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典型引领不仅具有工作层面的示范作用,而且具有精神层面的激励作用。注重打造戒毒工作典型,总结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向全国推介,在省内推广,以点带面协调发展。注重培养警察职工队伍中的典型,开展最美人民戒毒警察评选等活动,从戒毒业务实际出发,设置安保卫士、矫治能手、新锐力量等,选树覆盖各项业务、彰显生机活力的典型代表,积极倡导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雷厉风行、立说立行,追求卓越、拒绝平庸工作作风,积极推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作者:山东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万奎光  李同文)

 

转载出处:八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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