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戒毒研究 >> 动机式访谈法在戒毒过程中的作用及意义
动机式访谈法在戒毒过程中的作用及意义
2017/8/18 9:14:42   来源:北京市教育矫治局   

  一、基本概念

  (一)戒毒动机的含义

  1、需要与动机

  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可分为生理需要和社会性需要。生理需要是先天具备的,社会性需要是社会化过程中产生的,可以通过学习获得的。吸毒人员对药物的依赖是生理需要,摆脱药物依赖的戒断动机确实社会性需要。需要又可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物质需要是对于社会产品的需要,精神需要是对于精神产物的需要,但两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很多看似对于物质的需要中也包含精神需要,比如衣服不仅用于保暖,还能够体现个体身份,又比如毒品,开始接触时是为了社会性需要和精神需要,形成依赖后会转变为生理需要和物质需要。

  动机是激发个体朝着一定目标活动,并维持这种活动的一种内在的心理活动或内部动力。由生理需要引起,推动个体为恢复机体内部平衡的唤醒状态叫内驱力;由外部环境条件也可以激发个体的动机,这种能引起有机体的定向活动,并能满足某种需要的外部条件叫诱因,在诱因的作用下,有机体内部并没有失去平衡,也会引起活动的动机。这就类似我们平时说的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戒毒治疗的过程从帮助吸毒人员摆脱生理依赖开始,但更为困难的是帮助成瘾者摆脱心理的依赖,就是增加其在社会环境下应对诱因,保持操守的能力。

  2、戒毒动机

  戒毒动机,就是激发个体朝向戒毒这一目标活动,并维持这种行为活动的一种内在的心理活动或心理动力,应该是以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为主,是一种内心中被唤起的关于自我改变的内在动机。

  一个人的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没法直接观察到只能根据个体的外部行为表现加以推断。言而,动机和行为之间又有着复杂的关系,同一行为可以由不同的动机引起,同样是“冰毒”的成瘾者——有的人是出于谋生的需要;有的人是因为精神空虚,不同的活动也可由相同或相似的动机引起——同样是出于被关注的需要,有的人可能通过争取学业、事业上的成绩,而有的人又可能通过吸毒等社会边缘性行为。以不同需要为基础引发的吸毒行为,在戒治过程中,就应该针对其具体情况激发不同的动机,但这些具体内容各异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动力来源,都朝向戒断并保持操守这一共同的目标,所以我们统称为戒毒动机。

  (二)动机式访谈法(MI)

  1. MI的用途是什么——MI是一种协作的对话风格,目的是为了强化一个人对自己改变的动机和承诺。
  1. 为什么戒毒工作者需要MI

  在戒毒的道路上,最常见的卡住的地方就是矛盾的心态。每个走进戒毒所的吸毒人员无论是出于内部或外部原因,内心中都一定想或想过改变,固然,想改变不等于在改变,也不等于能改变,但是它却是发生改变的基础和资源。通过对一个人提供MI式的谈话,就像调节音量一样去增加或减少吸毒人员的戒毒动机是可能的。尽管强制隔离戒毒所内为数不少的人会在心理否认自己吸毒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此阻抗自身的改变,MI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咨询风格,它从合作、接纳、至诚为人和唤出这四个体现MI精神且相互关联的要素开始,激活其自身关于改变的动机和资源,重在解决那些改变矛盾心态的常见问题。

  3、实际工作中怎样运用MI

  首先是导进——工作人员与帮助对象之间建立一种有帮助的连接和工作关系的过程,即衔接;其次是聚焦——工作人员帮助戒毒者明确方向,很可能尚未涉及行为的改变;然后是唤出——工作人员通过协作的、目标导向风格的沟通方式让戒毒者自己说出关于改变的论点,特别注意戒毒者自身改变的语言并用其自己说出的论点强化其对戒毒这一个具体目标的动机和承诺,通过接纳和至诚为人的氛围,引出和探索个体自己关于改变的原因;最后,当戒毒者的动机达到一种准备就绪的状态时,其内心原有的平衡就会翻转,并开始更多地思考和谈论如何改变,而较少关注是否和为什么改变。

  • 戒毒人员的戒毒动机在整个戒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吸毒人员入所阶段戒毒动机现状及分析

  调查目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初期戒毒情况

  调查对象:累计收集2016年以来入所的30名强戒人员

  调查工具:戒毒准备度与迫切性量表

  调查对象所处阶段:入强制隔离戒毒所初期,已经过前期安康医院生理戒断后,距离最后一次使用毒品的时间大概平均为4个月。

  调查整体情况:30份问卷,其中:6份为测谎题目不通过的无效问卷,占总数20%;另24份有效问卷,占总数80%,具体情况如下:

总分

危害意识

稳定性

戒毒信心

戒毒行动

合计

很差

1

5

1

2

3

12

较差

7

5

8

5

7

32

一般

12

10

7

10

9

48

较好

2

2

4

5

4

17

良好

2

2

4

2

1

11

合计

24

24

24

24

24

  情况分析:从总分情况来看,大部分入所初期的戒毒人员戒毒动机处于一般及较差的状况,在有效问卷中占比约为79%;另大约21%的人,有1人为很差,4人为较好及良好。从危害意识、稳定性、戒毒信心、戒毒行动四维度比较来看,调查对象在动机稳定性和戒毒信心两个维度上整体呈现较为正态的分布,在危害意识和戒毒行动两个维度整体分布情况看都偏于较差、很差的一面,也就是说从调查结果看,吸毒人员在进入强戒所初期,大部分处于尚不具备戒毒动机的状态中。此外,测谎未通过的20%(6人)也提示我们被试成员在完成量表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装好等掩饰性态度,又或者是出于防御阻抗状态,处于该情况下整体尚处于戒毒动机不足的状况下。可见,MI应该是我们开展任何戒治工作前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内容。

  (二)戒毒工作过程中成瘾者戒毒动机重要性分析

  戒毒动机,代表成瘾者进入、继续并坚持特定改变策略的可能性,是一种准备或渴望改变的状态。动机不足,就是没有准备好接受戒治,没有接受帮助的需要,更不会做出任何承诺,这种状态会使戒毒人员对场所内的戒毒学习处于简单的服从、应付的状态,同时他们也并不相信治疗可以给自身带来的益处,在这种情况下,民警的工作效果也自然不会好。由此可见,戒毒人员的戒毒动机是一切戒毒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戒毒人员的戒毒动机是后续戒毒工作有效开展的保障。同一个人的戒毒动机也不是一成不变,会随着时间和情境的不同而变化。研究表明:有无戒毒动机和动机的强度是影响吸毒人员能否成功戒毒的关键因素之一。任何戒治工作的效果都与当事人的配合、服从及参与程度密切相关。缺乏动机是导致脱落、不服从、复发以及戒治效果不佳的最常见因素。

  此外,在于很多成瘾者的访谈中,不难看到戒断后保持操守的历程其实就是其戒毒动机被不断唤起和保持的过程,也就是说,戒毒的过程其实就是戒毒人员戒毒动机变化的历程。然而,戒毒实际的效果是体现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操守保持上的。所以,如何尽可能地使我们的帮组延续到戒毒所外,使他们在回归社会后依然保持戒毒动机也应该是戒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运用动机式访谈法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点

  (一)MI不能被用来制造当事人事先并不存在的动机。MI是一种协作性工作关系,它支持和尊重帮助对象的自主性,在工作的过程中,工作者必须要警惕随时随刻可能存在自己内心的主观的评估式、专家式、过早聚焦式等陷阱,并警惕自己在走进这些陷阱时表现出来“贴标签”、指责、说教等行为。将工作者自己的价值观灌输给被帮助者,这并不能成为当事人自己动机,即使得到当事人的认同也不会成为其改变的持久动力,反倒会使后续工作变得更加被动和无力。

  (二)MI不是一种“技术”,而是一种与人相处的风格。在MI过程的导进、聚焦、唤出、计划四个阶段中的导进过程中,就在强调要与吸毒人员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助人关系,关系里信任的开始不是吸毒人员信任我们,而是我们信任他们,让我们的帮助对象在感受到信任和尊重的情况下,逐步卸下否认的防御,此时,改变的动机便会水落石出一样自然地呈现。然而,我们的信任并没有完成它的使命,而是要继续陪伴在他们改变的准备、发生、发展及以后的过程中,形成一种跟随的风格,这种风格中包含着工作者“深度接纳”和“至诚为人”的精神,“深度接纳”既体现在对于成瘾者的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准确共情、支持其自主性及给予肯定的过程中;“至诚为人”则不仅仅是工作者的一种个人感受,而是一种为了成瘾者的而非我们自己的利益的正确心态,这种心态可以让我们当之无愧地接受成瘾者的信任。

  (三)MI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咨询风格,但不同于罗杰斯的“来访者中心疗法”中的“非指示性”,其整个过程中都有明确的方向性。在MI的导进过程中,在接纳与至诚为人的氛围中,工作者就会通过“一直以来,你想要的东西是什么”、“你想要的东西有多重要”、“你感受到受欢迎、重视和尊重了吗”、“你现在期待发生什么”等问题,引导当事人不断的比较自己所期待的和自己所体验到的东西的。这里的重点是引导当事人自己比较,而不是工作者代替当事人评估,如果违背了这点就会在接下来的沟通中把当事人摆在一个被动的角色上并严重影响关系的导进,也就是说在尊重其自主性的同时兼顾目标的方向性。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导进阶段需要与当事人建立关系,但是并非仅仅是对人和蔼,如果对对话缺乏明确的方向,就会让谈话落入“闲聊”的陷阱,这看起来似乎是一种友善的开始,但是研究表明:晤谈中非正式的闲聊水平越高预示了当时人的改变动机和反诊率的水平越低。反诊率低的含义就是当事人在没有外界约束或者可选择的情况下就不再来接受帮助了。这点在我们戒毒的实际工作中也是同样了,作为工作者与成瘾者要保持单纯的关系,过多的闲聊会传递给当事人一种无力和无所谓的信息,使晤谈无法发展到聚焦阶段。

  (四)当事人在接受MI过程中的矛盾心态是改变道路上的正常步骤。首先,我们要看到他比起最初的对于改变的否认阻抗状态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其次,在这种矛盾的不适状态下本身就蕴含着改变的动机。在一贯的接纳和至诚为人的工作氛围下,工作者可以通过查问极端情况,例如“如果你完全成功地做出你想要的改变,事情会用怎样的不同”等;回看,例如“吸毒之前的你和现在的你有什么不同”等;展望,例如“假如你没有做出任何改变,知识一如既往,你认为你的生活5年后会是怎样的”等;以及进一步探索当事人的目标价值。并且,不断对当事人的改变性语句进行开放式提问、肯定、反映、摘要;同时,对持续性语句(不想改变的语句)通过强调当事人自主性、重新释义、同意中带转折、以退为进、顺势而行等策略性回应,从而,不断唤出当事人的希望和信心。

  (五)在强制的情况下,MI的运用要避嫌陷入操纵当事人的嫌疑。在实际工作中的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当时人的表现出来的改变动机目标并不是戒毒,而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期或是其它更舒服的处遇,那我们使用MI时就不需使用任何策略就可以聚焦戒毒话题,但是这种聚焦很有可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但这并不是强制力量本身导致的不宜使用MI的情况,尽管工作者在唤出当事人戒毒动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要面临角色的冲突,但是双方对于存在的法规制度都十分清楚,工作者的义务是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这个条件下,双方可以共同探索成瘾者可以拥有且会做出的选择,这样的聚焦过程让当事人朝向积极的方向转变则是有可能的,我们依然可以体现支持和合作的工作风格。然而,在MI的过程中切忌主动提供建议和高估当事人的需要。工作者需要在与成瘾者尽可能的从帮助每个当事人成长与改变的角度建立起专业的、独特的、充满人性的连接,在这个过程中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的关系正如“走在一起是开始,守在一起是进步,工作在一起才是成功”。

  四、动机式访谈法在戒毒工作中的意义

  (一)一直以来,戒毒动机的重要性并不曾被怀疑,正如人们经常放在嘴边的话——“能不能戒毒首先得看他想不想戒呀”,也如戒毒人员自己说的“对于还没有玩够的人来说,肯定是戒不了的”,这些都很明显的表明吸毒人员对于吸毒的危害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意识。MI,它不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理论,而是形成于可验证假说的临床经验。所以,无疑MI至于戒毒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助人改变的技术,而是一套可以贯穿戒治始终的体系,可以给予从事戒毒工作的人,无论是一线民警,还是其他从事戒毒的工作者重要的启示和具体可行的指导。

  (二)MI常常被用于心理辅导,事实上,它不属于任何心理学的理论流派,但是却可以很灵活地与很多以实证为基础的临床技能和方法相结合,它以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理论为基础,又与很多后现代主义,如焦点、叙事等治疗方法中的精神和提问方式有相似之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方法很具有包容性,在明确方向的前提下,可以和很多的技术共同使用,比如期间可以通过NLP帮助当事人处理自身的情绪问题,还可以通过精神分析的理论方法帮助当事人回顾整理自己的过往经历,这些都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引导当事人看到自身改变的资源,对于目前我们从事戒毒工作的民警中很多已经具备心理咨询相关理论基础的现状,MI为我们的工作提示了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和一个清晰的工作框架,可以与从事“临床”工作民警原有学习背景、工作经验形成良好的衔接,既推进工作的系统性,又可以弥补现有工作缺乏整体性的不足。

  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在MI的经验中还是会有一些有待发展的地方,比如MI的整个过程中都在强调当事人自身改变的意愿和想法,似乎没有提到当个体在家庭等社会系统中,可能会受到当事人的家庭成员及其他重要他人的影响。如何将当事人在家庭成员、朋友等社会关系中受到的影响转换为持续的戒毒动机,可能会更有利于工作效果的保持。

  新河强制隔离戒毒所课题组

>> 返回
在线调查
专家答疑更多
北京矫治戒毒  中国禁毒展览馆  626传媒 
国家禁毒示范教育基地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影视中心
支持单位:强制治疗管理处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 义务法律顾问: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 刘子华律师
©2014 626tv.com - 京ICP备13033354号-2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6174号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