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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咳水”之殇:青少年滥用现象调查
2019/4/29 14:55:30   来源:朔州自愿戒毒   

     目前,在我国大中小学,绝大部分学生都了解鸦片、海洛因、冰毒、大麻等毒品的危害,但对于滥用包括“止咳水”在内的药物的危害却知之甚少,这亟待引起社会、学校、师生、家长的共同关注。

  滥用之害

  “止咳水”虽然并不属于毒品,但如果滥用,则与毒品具有同样的危害。像阿辉这样,滥用“止咳水”并成瘾的青少年为数不少。在网络上,他们自称为“爱邦族”,“止咳水”被他们称为“神仙水”,“邦友”们甚至还建立了专门的贴吧和QQ群。

  一位来自江苏、网名为“联邦噢亭耀”的网友说:“我喝了6年‘联邦’,喝了两年奥亭,喝得身上根本就没有余钱。我想戒掉,但是身边的朋友也喝这个,只要被他们诱惑一下就又‘碰’了。”这名网友说,他一天买“止咳水”至少要花三四百元,“大半个青春都被这东西害了,希望别的朋友不要碰这个东西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止咳水”滥用问题。含可待因的“止咳水”已成为欧美和南亚一些国家青少年滥用的流行药品之一,并引起了国际麻醉药品管制局的强烈关注。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开始出现含可待因的‘止咳水’滥用问题,涉及品种多,并于近几年在全国呈现一定程度的蔓延之势。其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且滥用状况日益严重。”这名负责人介绍说,“‘止咳水’常见的产品品种包括联邦止咳露、佩夫人止咳露、磷酸可待因糖浆、立健亭、奥亭止咳露、可非、新台洛其等。”

1998年5月,卫生部药特发(98)第301号文件将联邦止咳露由普通药物列为处方药管理;200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邦止咳露为代表的“含可待因成分药物”全部列入处方药管理范围。

  “青少年喝‘止咳水’并成瘾,属于药物滥用行为。”据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主任刘志民介绍,所谓“药物滥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是指非医疗用途的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体验这个药品产生的特殊精神效果。

  “这段定义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第一,用药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疗疾病;第二,滥用的药品主要是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三,服用药品的目的是为了体验该药产生的特殊精神效果。”刘志民强调说。

  那么,“止咳水”为什么会被“滥用”,其危害主要有哪些?

  在某戒瘾中心,年仅17岁的阿强晚上经常睡不着觉。虽然年龄不大,但他喝“止咳水”已经4年了,与同龄人相比,他的脸色白得有些吓人。来到戒瘾中心后,每当他想喝“止咳水”的时候,只能捶打墙壁。虽然现在已经不喝了,但他已留下后遗症——患上了严重低钾血症,腿脚很容易抽筋,大冷天也会出一身虚汗。“我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阿强痛苦地说。

  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止咳水”本是一种常见的镇咳药品,但一旦大剂量服用即会致幻,服用者随之成瘾。长期喝“止咳水”上瘾的原因是,“止咳水”中含有磷酸可待因的成分。“目前,部分青少年滥用以联邦止咳露为代表的止咳药水,由于其含有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大量服用能抑制呼吸并形成心理依赖,久用也可成瘾并损害内脏和神经系统,导致神志失常、中毒性精神病,其危害不容小觑。”

  刘志民则强调:“‘止咳水’的滥用除可对滥用者的身心造成严重损害外,还是通向滥用其他更危险药品甚至毒品的一个桥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止咳水’成瘾,可能出现低钾血症、癫痫、中毒性精神病,甚至危及生命。更令人担忧的是,青少年‘止咳水’滥用者很可能成为社会上毒贩的潜在‘新客户’,发展到吸食毒品,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据武警广东医院青少年成瘾医学科主任何日辉介绍,除了生理上的危害,滥用“止咳水”会给青少年的心理和人格带来很大问题。“在我们接触的此类孩子中,100%撒过谎,脾气暴躁,并且容易自卑、自闭、自虐甚至自杀”,这在专业上被称为成瘾性疾病患者的“四自”倾向。

  “我都戒了n次了,但始终戒不了。我实在被这东西折磨得不行了,好几次都想自杀。”广东省东莞市某中学学生阿辉说。

  阿辉口中的“这东西”,指的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俗称“止咳水”。去年6月,阿辉在网吧玩时,听朋友说“止咳水”能振奋精神,于是在朋友的怂恿下花40元买了一瓶。果然,他当晚打了一个通宵的游戏都没有觉得困,从此,阿辉便一而再、再而三地靠服用“止咳水”提神,并且剂量越来越大。

  “‘止咳水’喝多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特别爱发脾气;不喝,又觉得浑身不舒服,一点都没有心思学习。”阿辉希望以自己为例,劝阻青少年朋友不要为一时兴奋去碰这种东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一些青少年在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大量服用“止咳水”提神,逐渐导致药物依赖并成瘾,对青少年的身心造成了严重损害。

  公安部禁毒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少年滥用包括“止咳水”在内的药物现象,已引起了国家公安、卫生、药监、教育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诱发之因

  滥用“止咳水”现象屡禁不绝的深层原因是背后的巨大利益。记者在网上查到了生产“联邦止咳露”的深圳某制药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网站“产品展示”一栏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联邦止咳露”是“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产品名称,规格分60毫升每瓶和120毫升每瓶两种,是“广东省医药行业名牌产品、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该产品特别标明,“本品为处方药,请按照医生指导服用”,用量“成人一次约10到15毫升,一日3次”。

   “联邦止咳露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频繁咳嗽。它服用比较方便,疗效也比较明显,所以部分患者还是比较认可的。”北京二炮总医院的黄医生告诉记者,“但其主要成分可待因属于阿片类物质,长期大剂量连续服用,可能会导致药物依赖、成瘾,因此我们医院没有引进这种药。”

  据记者了解,服用联邦止咳露,最大剂量一次不能超过60毫升。一瓶120毫升的联邦止咳露含有120毫克的可待因成分,相当于4粒可待因药片,而医生一般主张患者一次只服用1粒可待因,并且不会开出超过3片的剂量。此外,如果一次性服用可待因剂量超过800毫克极可能会导致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大中小学校园,绝大部分学生都了解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可卡因等毒品的危害,但对于滥用“止咳水”的危害却知之甚少。甚至大部分教师和家长,也认为“止咳水”只是普通药品,从而丧失了对青少年滥用药物的警惕。

  “曾经有学生谎称咳嗽,要家长去药店帮忙买‘止咳水’,家长以为是治病的,真的给孩子买了回来。”何日辉说。18岁的广东高中生阿乐是何日辉的病人,在过去3年中,他喝过的“止咳水”超过1000瓶,最高记录是一天14瓶。在阿乐成为“邦友”前,从未意识到饮用止咳露的风险,“这不是毒品,顶多是一种兴奋剂。”阿乐说。

  “绝大部分青少年都像阿乐这样,对‘止咳水’的危害不了解,在无知、好奇、他人影响下掉入了‘止咳水’滥用的陷阱。”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5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内首次开展了中学生滥用药物现状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滥用“止咳水”的现象正在好转,处于低流行或散发状。滥用“止咳水”的在校中学生以职业中学、低年级、男生为主,尤其集中在有吸烟、饮酒习惯的学生以及有社会青年朋友的学生群体中。

  调查还显示,“止咳水”的来源,主要是“自己购买”和“来自家里”。青少年多次尝试使用“止咳水”的原因包括:听说可解除疲劳和增加精力、好奇心驱使、寻求刺激。近一个月滥用“止咳水”的原因包括:解除压力烦恼、因无聊而寻求刺激、无法忍受戒断症状。首次使用“止咳水”的场所大多数都是“家里”,多次使用的场所有歌舞厅、家里、学校、网吧。

  “止咳水”最大的危害在于青少年获取非常容易。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止咳水’被列为处方药,但在一些地方,非法销售行为一直存在,在一些药店,无需提供医生处方便可轻易购得“止咳水”,一些网吧、酒吧以及校园周边的便利店、私人诊所也在偷偷销售‘止咳水’。”

  记者在北京、深圳的一些药店和小卖铺进行了暗访,并未发现非法出售“止咳水”的情况。网上的一名“邦友”告诉记者,那是因为现在“上面”查得严了,“很多药店只在晚上出售,而且警惕性高的药店一般只卖给熟客”。

  但在网络上,非法销售“止咳水”的情况却十分猖狂。在百度“联邦”贴吧,记者看到,里面的3300多个帖子几乎都是求购、出售“止咳水”的信息:“长期大量卖‘止咳水’,货源足”,“‘联邦’一瓶起售,淘宝第三方担保,交易可靠安全”,“北京,急需‘联邦’面交”,“广东肇庆跪求‘联邦’”……

  记者从一位网上“卖家”处了解到,联邦止咳露的正常零售价大约为15到20元每瓶,但“黑市”能卖到三四十元一瓶,而在网吧、便利店甚至可以卖到60元一瓶。“‘止咳水’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就是背后200%甚至300%的利润空间,再加上查处后,处罚力度不足,因此不断有不法之徒甘愿铤而走险。”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解决之本

  加强教育,消除青少年对“止咳水”等成瘾类药品的认识误区是根本之道。“尽管我们一直都紧抓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的行为,但查处难度却越来越大。”广东省一位地级市的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作为处方药,该市约有6000多家药店可以销售含可待因口服液,“要一一清查难度很大”。此外,违法违规销售“止咳水”的手段越来越隐蔽,令查处难度加大。

  记者了解到,对“止咳水”等易成瘾处方药品的监管,在国际上也是公认的难题。目前,该类药品在国际上也并未实行特殊管理。

  自2000年以来,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止咳药水的管理。2005年,我国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2008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对生产、批发、零售联邦止咳露等13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局正密切监测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滥用情况,严格控制相关品种的生产量和进口量。要求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去年5月至9月,广东省药监部门开展了针对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专项检查,查处相关案件314起,极大地震慑了非法销售“止咳水”的企业和个人。

  “但是,控制在校学生滥用药物单靠药品监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由政府部门牵头,药品监管、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社区、家庭多方配合,在提高公众药物安全知识水平的基础上,有效控制药物滥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

  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负责人提示,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的同时,必须要让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滥用“止咳水”的危害,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当感冒、咳嗽时请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遵从医生指导服药。去药店购买止咳类药物时,如果没有医生的处方,即使药店推荐含可待因的“止咳水”,也应该拒绝。

    2、在学习、工作疲劳,精神不振,有人劝喝“止咳水”提神时,应该立刻警惕,坚决拒绝。

  3、在网吧、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未成年人不可进入),无论何人以何种方式提供“止咳水”,都要提高警惕,拒绝饮用。

  4、发现校园周围便利店、私人诊所有出售“止咳水”的,应该及时向老师或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防止同学受其危害。

  有关专家建议,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生产企业也可以改变“止咳水”的口味及处方,以盐涩口感替代现有口感,阻止滥用者使用,并可在药品包装上增加“长期滥用有害健康”的标志。

  “加强教育,消除青少年和社会对‘止咳水’等成瘾类药品的认识误区才是根本解决之道。”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专家都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何日辉认为,国家最好把管制药物滥用提升到禁毒那样的高度,最好将防止药物滥用写进课本,教育学生滥用的处方药虽不是毒品,但危害绝不亚于毒品。

  刘志民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做好安全用药的宣传教育。因为凡是药品都有其不良反应,特别是大剂量使用含有麻精药品成分的药物,对处在身心发育时期的青少年健康和心理、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更为严重,一定要教育青少年,预防各种药物的滥用,当然,首先应培养他们遵医嘱使用药品的意识。

  澳门特别行政区为防止青少年滥用药物制作了一套特殊的教材,不仅告诉学生毒品和滥用药物的危害,还从生活需求等方面给学生很多建议,告诉他们在遇到问题时应该选择与人沟通交流等方式替代药物的“诱惑”。

  何日辉最后建议,“止咳水”成瘾的青少年,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脱瘾治疗。

  【专家观点】

  滥用止咳药水危害大

  刘志民(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主任):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日本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就发生过滥用止咳药水的现象。止咳药水滥用主要发生在包括一些在校学生在内的青少年当中,虽然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流行情况和滥用特征不尽相同,但这种现象却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警惕。

  部分种类的止咳药水之所以被滥用,主要是因为这些止咳药水含有磷酸可待因(属于一种阿片类物质)和麻黄碱两种成分。可待因是一种阿片类生物碱,具有镇咳、镇痛的药效作用;麻黄碱是从麻黄当中提取的一种活性成分,具有扩张支气管平滑肌、解支气管痉挛等作用。由于这两种成分在止咳药中的浓度含量都有规定限制,因此患者按医嘱短时间内正常使用一般不会产生药物依赖问题,但长期大剂量滥用含有这两种药成分的止咳药可导致药物依赖性的毒副作用。

  目前含有磷酸可待因及麻黄素成分的药物多为处方药。由于此类药物的这种特殊不良反应,医疗机构的医生,特别是零售药店一定要根据患者病情按有关规定开具处方或凭处方售药,以避免在人群中造成滥用。

  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长期过量滥用止咳药水不仅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而且会造成心血管、胃肠道等其他多器官脏器损伤,更严重的是,一旦形成药物依赖,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行为会受到更严重和长期的影响,并且滥用者可能因此滥用其他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导致更严重的药物依赖和药物成瘾。因此,止咳药水滥用往往是通向滥用其他更危险药品甚至毒品的一个桥梁,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预防青少年止咳药水滥用问题应从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个环节入手:首先,医药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依规严格药品的销售、使用和管理;其次,社会、学校应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禁毒教育,让他们了解安全用药知识,提高药物滥用防范能力和禁毒意识;再其次,学校和家长应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青少年去一些特殊娱乐场所,一旦发现自己的学生或孩子有药物滥用异常行为,应该及时劝告、及时制止。

文章来源:朔州自愿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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