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毒品知识 >> 吸毒危害——常见问答
吸毒危害——常见问答
2016/5/5 11:06:56   来源:一线希望   

 Q:什么是毒品?

A: 199012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读决定》中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Q:吸毒为什么会严重损害个人身心健康?

A: 由于毒品直接影响人体的心身活动机能,因而使心理和生理健康遭到破坏。凡是吸毒成瘾后必然会产生身体和心理的依赖性。如一旦停药后会出现戒断症状,而心理依赖使吸毒者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取毒品。由此发展,最后导致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与此同时,人格沦丧、道德感与日俱下,致使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Q青少年为什么容易被毒品所诱惑?

A

1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生理、心理防线薄弱,并有较强的奇新,不易抵制毒品侵袭。

2 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容易上当受骗。

3 缺乏对吸毒危害性的认识

4 无所是是,精神空虚,易沉浸与自我麻醉的状态。

5 家庭的不良教育或环境中友伴的影响。

6 不良的腐朽物质文化的影响。

由于以上原因,吸毒贩毒分子利用青少年的特点,诱使青少年吸毒、贩毒,走上犯罪。为此,我们有理由告戒青少年朋友:毒品,千万不要去尝试。

 

Q:孕妇吸毒对胎儿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A:孕妇吸毒对胎儿、婴儿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孕妇吸毒会发生死胎、早产、与体重过低。由于孕妇吸毒,胎儿在母体内也形成了身体依赖性,产出的婴儿会出现类似成人的戒断症状,如激惹不安、呼吸快、高声-哭叫、睡眠障碍等。

 

Q:吸毒会引起哪些并发症?

A:爱滋病、结核病;各种传染性肝炎;皮肤感染、血管炎、心内膜炎、败血症等;肺栓塞和其它部位栓塞;肺部损害;血管损害;疟疾、破伤风;神经系统并发症;骨、关节、肌肉的炎症和损害;肾功能衰竭;性功能障碍。女性月经不规则;抑郁、自杀。

 

Q:毒品能尝吗?

A:一般说,各种新药品在用于人体之前,都可安排健康自愿者做初期临床实验,以了解对药物的耐受性,但毒麻类药品却绝不能尝试,因为毒瘾不是人的主观意志所能控制的。

专家认为,吸毒既是一种行为问题也是一种特殊的疾病。既然深知危害就不应该去尝试,因为只要一尝试,各种成瘾要素也就随之而来。由此可见,无论什么人、处于什么心理动因,千万不可尝试毒品。

 

Q:戒除毒瘾有没有特效药?

A:戒除毒瘾需要脱毒--康复--回归社会这样一个较长的过程。由脱毒药物减轻戒断症状,这只是戒除毒瘾的开始即脱毒阶段;进入康复及回归社会这个戒断,吸毒着需要端正人生态度及生活方式,树立信心和毅力,才能使戒毒最终成功。单纯依靠药物脱毒,一般是不可能顺利戒除毒瘾的。

 

Q:在家庭戒毒能成功吗?

A:不少吸毒者在国家禁毒法律的威 下,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感召下,在家庭成员的协助下,决心采用家庭戒毒。这样的途径既可避免去戒毒所过严格的集体生活,又可避免住医院,在精神上可减少压力。但是家庭戒毒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家庭管理力量,适合的环境,以及吸毒者的坚强决心,并在医生指导监护下执行,否则难以成功。

Q:发现自己子女吸毒应该怎么办?

A:若发现自己子女吸毒,要保持冷静并控制自己的情绪,告诉他毒品会造成的身心及社会危害,告诉他吸毒易上瘾,上瘾难以摆脱。以同情、谅解、关怀和爱心帮助他停止吸毒,并进行戒毒治疗,鼓励他热爱生活,重新做人。(转自:上海物质成瘾诊疗中心

编辑:ZX

 

 

>> 返回
在线调查
专家答疑更多
北京矫治戒毒  中国禁毒展览馆  626传媒 
国家禁毒示范教育基地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影视中心
支持单位:强制治疗管理处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 义务法律顾问: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 刘子华律师
©2014 626tv.com - 京ICP备13033354号-2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6174号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