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跨境毒品犯罪也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国际间的禁毒协作日益受到重视。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禁毒工作,将打击毒品犯罪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努力共同治理毒品犯罪。广州市检察机关依照刑法和有关打击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以雷霆万钧之势打击跨境毒品犯罪。广州市检察机关在查办跨境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这类犯罪案件已经出现许多新的特点。
跨境毒品犯罪往往涉及外国人犯罪,在办理案件当中,检察机关发现,其中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国家的外国犯罪人员占据主要部分。犯罪人员以经商名义进入广州后,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由于背景相同,获利丰厚,居住地集中,用于毒品犯罪的方式方法在这些人员之中迅速传播蔓延,形成高度区域性和集团性的犯罪特征。
跨境毒品犯罪的犯罪人员有经常搭乘的航班,甚至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毒航班”班次,搭乘“毒航班”的犯罪人员绝大多数通过体内藏毒走私毒品,其中既有单独入境的,也有夫妇携带婴幼儿作掩饰走私毒品入境的。在一宗走私毒品案件中,团伙作案的犯罪人员当中,有因包裹毒品的包装物在体内破裂导致中毒死亡的成员,其他同伙竟直接将其尸体肢解,取出其体内的毒品后处理掉尸块。这些藏在人体内的毒品包装精良,都呈椭圆形胶囊状,胶制外壳,质地坚韧,并作了抽真空处理。
除了体内藏毒携带毒品过境的犯罪手法之外,早期夹藏在箱包中自己携带的犯罪手法也演变成雇佣他人携带。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有犯罪人员通过国内同城类网站进行网上招聘,以出国考察服装市场为名,让被雇佣人员携带夹藏有毒品的行李箱出入境,这类案件查处难度很大。
随着物流体系的发达,利用邮包走私毒品正成为近年来逐渐多见的跨境毒品犯罪方式。犯罪分子在物流公司托运货物时,一般采用在合法的货物中夹藏毒品的手段,且在交寄时已精心包装好,使物流公司难以当面验货或者难以发现问题。有一些熟悉货运公司运作规律的犯罪分子,特意选择物流公司无暇进行货物检验的时间段蒙混过关。犯罪分子在托运单上不写真实姓名,不留有效地址,只留下可短期联系的手机号码,以便收到货物后可逃避查处。甚至有些犯罪分子寻找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女性代为交寄。
跨境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的现象明显,毒品为同一出发地、分批、多次、多人走私入境,具有明显的团伙犯罪、集团犯罪特征。
组织化特征加剧跨国毒品犯罪的打击难度。在毒品犯罪组织中,外围人员受到刑事惩罚的机率最高,虽然外围人员容易被抓获,但他们并不知晓集团内部信息。而犯罪集团的核心人员反侦查能力强,在组织内建立多条单线联系方式,隐蔽性高,难以查处。
尽管跨境毒品犯罪打击难度日益加剧,但广州市检察机关并未松懈,在健全办案机制、提高专业业务能力、加强与国外司法机关或国内相关单位的合作、禁毒宣教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为守护广州——我国南大门的文明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