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某峰等5人贩卖毒品案以及赵某生等5人制造、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并就2017年全市法院毒品案件审判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发布。据悉,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余件,判处犯罪分子93人,判处死缓2人,无期徒刑4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
法院公开对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宣判
昨日9时许,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内,法官首先对申某峰等5人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申某峰参与贩卖毒品甲卡西酮33.479千克,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某斌参与贩卖毒品甲卡西酮21.879千克,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三名被告中两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一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赵某生等5人制造、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赵某生以贩卖为目的制造毒品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武某明以贩卖为目的制造毒品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三名被告中两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一人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今年全市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余件
宣判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贠宁宁接受了记者采访,针对此次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了说明:“全市法院在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中,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在考虑适用死刑时,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以及当地毒品犯罪形势等各种因素,始终保持对严重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如当天公开宣判的两起案件中,有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体现了从严从重打击。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和特殊预防功能。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并且容易诱发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各类犯罪,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贠宁宁介绍,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注重发挥刑罚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对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和蔓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余件,判处犯罪分子93人。其中,判处死缓2人,无期徒刑4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采访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的禁毒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据调研分析,全市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几个特点。首先在犯罪类型上,制造毒品案件不断增加;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市有半数以上的县区发现制毒犯罪,制造甲卡西酮等新类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新动向。其次,毒品犯罪呈团伙化趋势,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再者就是毒品种类呈多元化和精制化;在毒品种类上,除海洛因、冰毒、“K粉”外,含有多种成分的新类型、混合型毒品不断出现,多元化特征愈发明显;从涉案毒品看,传统毒品海洛因、鸦片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新类型毒品上升。
针对毒品犯罪的这些新动向、新特点,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注重发挥刑罚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功能,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大毒品犯罪财产刑的执行力度,使毒品犯罪分子经济上受到应有的惩罚,不仅剥夺其再犯的能力和条件,也使社会广大公众受到直观教育,更好地发挥刑罚对犯罪的一般预防和警示作用;对于制毒、贩毒相对集中的地区,法院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司法建议,协助做好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