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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对一批毒品犯罪分子执行死刑
2018/5/21 11:25:12   来源:禁毒圈   

 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近日,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吕林学、岩养等一批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大的罪犯执行死刑。

此次执行死刑的罪犯中,吕林学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230余千克;岩养等人贩卖或贩卖、运输毒品220余千克;刘虎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95千克、甲基苯丙胺片剂约0.032千克;姜某良贩卖甲基苯丙胺69千克、甲基苯丙胺片剂约0.55千克;吴某旭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50余千克;李某军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约5.2千克,姚某辉贩卖甲基苯丙胺11千克;张某寒贩卖氯胺酮约37.96千克;张某春贩卖、运输氯胺酮29.98千克、甲基苯丙胺0.118千克、甲基苯丙胺片剂及粉末约0.003千克。

长沙中院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法律规定,长沙中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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