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
《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节录)
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54.1万件,审结53.5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54.3万人。一审结案数从2012年的7.6万件增至2016年的11.8万件,增幅为54.12%;生效判决人数从8.1万人增至11.6万人,增幅为43.09%;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从7.73%增至10.54%,其增幅是全部刑事案件总体增幅的4.12倍,成为增长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
2012年至2016年,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为了有力打击毒品犯罪,提升毒品犯罪审判质量和效率,人民法院加强了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除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外,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惩治制毒物品犯罪、互联网涉毒犯罪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6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毒品犯罪专项指导,先后针对涉甲卡西酮犯罪、涉麻黄碱类制毒物品犯罪和涉氯代麻黄碱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开展了专项指导,有效规范了法律适用,保证了案件审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