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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吸毒人员不要忽视社区戒毒协议中的这些细节
2017/11/27 11:09:32   来源:绿橙丝带   

 登记吸毒人员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多年来与吸毒患者的沟通中,有的登记吸毒人员因为忽视了所签的社区戒毒协议中相关细节,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

 

这些患者在和我们沟通后,才知道已造成的麻烦是可以避免的,只是自己当初没有好好的去详细了解社区戒毒协议,后悔不已。

 

为此,我们总结了常被忽视的三个方面,请登记吸毒人员认真看看并牢记。

 

一、登记吸毒人员不知道社区戒毒的期限

 

二、登记吸毒人员不清楚不及时接受吸毒检测所带来的后果

 

三、登记吸毒人员没有吸毒,但是被检测出吸毒,该怎么办

 

 

一、登记吸毒人员不知道社区戒毒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三十三条中,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第三十五条中,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社区戒毒时间是从吸毒人员登记时开始算的,在这三年时间内,登记吸毒人员要配合公安机关定期接受检测。比如登记吸毒人员在某些场合中出示身份证后,公安机关可能会要求其进行检测,大多是尿液检测是否吸毒。需要出示身份证的场所大多是酒店开房、网吧上网、坐飞机等。

 

曾有一位登记吸毒人员告诉我们怎么有时候出示身份后,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检测,这种情况持续了有6年时间了,6年时间内每一次检测的结果都是没有吸毒。我们告诉他,社区戒毒的时间是三年,当时你没有认真了解,现在尽快联系当时让你签署社区戒毒协议的民警,或者到当地公安局说明自己的社区戒毒三年期限已满,申请取消社区戒毒。

 

也请每一位登记吸毒人员牢记,等到社区戒毒的三年期限已满后,自己主动联系当时让你签署社区戒毒协议的民警,或者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取消社区戒毒。

 

取消成功之后,你在某些场合中出示身份证,公安机关就不会对你进行检测了。

 

 

二、登记吸毒人员不清楚不及时接受吸毒检测所带来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三十五条中,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其中,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包括了登记吸毒人员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配合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做检测。

 

有的登记吸毒人员多次没有按时接受检测,就可能是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了,也可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们建议,如不能按时接受检测的登记吸毒人员,应提前联系给你做检测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把你不能按时接受检测的原因说清楚。社区戒毒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对约定的时间延期。

 

三、登记吸毒人员没有吸毒,但是被检测出吸毒,该怎么办

 

公安部《吸毒检测程序规定》中,第十条,被检测人对现场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被告知检测结果之日起的三日内,向现场检测的公安机关提出实验室检测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人。

 

意思就是如果你确实没有吸毒,却被检测出吸毒,这是因为你可能吃了一些不该吃的,所以才会影响了检测的结果。你可以提出再次检测的申请,公安机关会用更准确的检测设备来确定是否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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