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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社会工作难!难!难!看督导如何放大招
2017/7/26 20:03:29   来源:一线希望   

禁毒社会工作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诸多困难。下面五类困境您是否也遇到过?看看督导们怎样支大招。如果您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1

社工遭遇案主的谩骂

社工:

社区康复人员李某,35 岁,本地人,禁毒社工在电话联系他时,他显得很谨慎,对社工的身份信息询问得比较多,而经过社工的沟通澄清后,他勉强愿意社工登门拜访。但是,当社工到他家门口时,他一开门就很不耐烦地质问社工来做什么,并表示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帮忙,甚至大声谩骂,说社工很烦人,让社工快点离开。遇到这一类服务对象,社工该怎么做?

督导:

服务对象对社工身份认识不清,并呈现出一定的抗拒,较难在短期内形成信任关系,因此在与服务对象直接接触之前,需要对其资料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对面谈时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想好应对之计,比如可能产生的回避、试探甚至谩骂等。对服务对象的谩骂行为最形象的描述应该是:“为了不让别人拒绝我,我就先拒绝别人。”可以说,谩骂型服务对象因极度缺乏安全感,其言语往往带有很大的攻击性。掌握了这个特点,社工便可以对症下药。在与服务对象进行面谈时,社工应该始终保持镇定的情绪,以便能够对现场的形势做出合理的判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时调整自己的态度,随机应变,以缓和的语气力争做到“他进我退,他退我进”。

(督导: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初级督导 玉光吉)

2

社工得知案主“贩毒”

社工:

一位禁毒社工告知督导,他的服务对象有以贩养吸的行为,他很纠结,不知道要不要报警。如果报警,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警察找到证据将服务对象抓起来,这可能会导致服务的中断,也会使其他的服务对象得知是因为社工报警导致服务对象被抓,从而拒绝社工服务,给整个禁毒社工行业带来不利影响;二是如果警察没有查到证据,那么服务对象得知此事后很可能会找社工打击报复。但是如果不报警,社工总觉得心里有一道坎过不去,更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违法行为?

(案例提供: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督导 张静)

督导:

吸毒人士同时参与贩毒是很常见的,那是他们维持生计的方式。从辅导角度而言,我不会将毒品贩运视为另一个问题去作辅导处理,而只会把它当成服务对象问题的一部分。至于报不报警, 我认为首先要澄清社工是如何得知服务对象的贩运行为,如果是社工自己亲眼见到的,必须作报案处理,因为那是市民维护治安的责任。但如果信息是由服务对象在辅导过程中透露的,则应遵循社会工作的保密原则,此时社工也要有识别问题真伪的能力,因为服务对象说的话不一定是真的,我曾见过有吸毒案主特意说谎话测试社工的专业能力及可信度,这点必须留意。

(督导:广东省佛山市新里程社工中心首席督导、华南理工大学实务督导专家、香港资深社工督导梁建雄)

3

案主“威胁”社工帮他介绍女朋友

社工:

服务对象陈某,20 多岁,是一名社区康复人员。在一次访谈中,陈某严肃地向禁毒社工提出要帮他介绍一个女朋友,否则以后他就不配合工作了。对于陈某几近“威胁性”的要求,禁毒社工该如何应对?

督导:

在日常工作中,禁毒社工时常会遇到服务对象不合理的诉求,此时,禁毒社工不要先想到如何反驳,一定要冷静分析,找出其中合理的部分,针对服务对象的自身特点,积极沟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针对此案例,禁毒社工先不要当场拒绝,也不必慌张,而是让他说出他想要找的女朋友的“具体要求”,用笔认真记录下来。因为如果当场拒绝陈某不合理的要求,很可能造成日后工作的被动。之后可以通过聊微信、QQ 或者进行面谈等方式,与陈某积极开展日常交流,将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现的目标按照重要性和急迫性进行排序,鼓励他先将社区康复治疗完成,同时要认真工作,为婚姻大事创造经济条件,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恋爱结婚自然水到渠成。

 

(督导: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自强服务社资深社工 宋玉红)

4

案主究竟是吃药还是吸毒?

社工:

服务对象闫某,男,55 岁,有过4 次吸毒被抓经历,但后两次因身体有重大疾病而没有被收押,现在在街道接受社区康复。由于身体的病因,他需要服用相关止疼类药物,但有些药物中含有“杜冷丁”“可卡因”之类的成分,导致尿检时呈阳性,同时他也能出具相关病历、药品的证明。问题是,闫某到底是吃药导致的尿检呈阳性还是打着吃药的幌子继续吸毒?公安机关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很为难,毕竟闫某已是“老江湖”了,作为禁毒社工也很无奈,要是以后身体有疾病的吸毒人员都服用这些含有毒品成分的药物而导致尿检呈阳性我们该怎么办?如何判断他们到底是真正的吃药还是在欺骗我们?

(案例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山南街绿荫工作室禁毒社工 杨小亮)

督导:

1. 社工设法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互相信任,真诚相待。2. 掌握相关的药品知识,向其医生了解服务对象用药情况,接受多种可能性,同时本着对服务对象负责,可尝试配合使用头发检验等其他手段印证尿检结果。3. 评估服务对象健康状况,鼓励他利用在家的有利条件照顾好自己的身体。4. 对服务对象及其家庭进行滥用药物与吸食毒品危害性教育,调动家庭系统共同做好服务对象的戒毒康复工作。5. 鼓励服务对象适当参加社区公益活动,融入社区,贡献社区。

(督导: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社会工作教授,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首席督导 刘静林)

5

面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失控”

社工:

查找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失控对象,提高服务对象的执行率,是禁毒社工的重要工作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工常常会面临脱管失控的戒毒人员。针对这种情况,社工应该如何着手和开展工作?

督导:

失控是指社工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已经建立起专业关系,但服务对象在接受一段时间服务之后突然不配合见面访谈,甚至出现失联的情况。禁毒社工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失控情况实属正常,首先应积极实施查找工作。针对失控对象的类型,具体可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 人户分离型。此处多指服务对象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导致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此时社工应从外围走访服务对象原邻居、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了解其家人、亲属的住址或联系方式,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社工一起寻找服务对象。联络到服务对象后对其讲明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严重后果,打消其顾虑,重新恢复服务关系。

2. 普通失控型。这一类型的服务对象一般人户都在辖区,但是出于各种原因突然不配合社工服务。此时,社工可以通过上门家访,与服务对象的家人、亲属进行沟通,了解服务对象近期生活、工作、戒毒情况,查找失控原因,落实相应帮教措施,重新恢复服务关系,共同实施康复帮教工作。

寻找失控对象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社工具备超强的责任心、耐心和毅力,用真诚和努力感动服务对象。只有当服务对象感受到尊重和平等,才有可能与社工建立起信任关系并接受服务。

 

(督导:江苏省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资深社工 羊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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