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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昵称:  张铁军
咨询标题:  代购毒品时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如何定性?
咨询内容:  代购毒品时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如何定性?
咨询时间:  2017/7/18 23:12:32
回复内容:  针对代购毒品收取部分为酬劳的行为如何定性,应当以代购者的主观目的和毒品数量确定。代购者收取毒品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贩卖的,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收取毒品不是为了贩卖,毒品数量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数量标准,对托购者和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同时触犯两个罪名的,按照想象竞合犯原则处理,择一重罪处断。除此之外的情形,不能认定为犯罪。
回复时间:  2017/7/18 2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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